Monday, July 9, 2007

New England Day 2: Cape Cod

 
 
 



5/24
今天天氣很好,早上起床看了一集日劇,Ashley已經從公司開會回來,可以出發一起前往Cape Cod。我們沿著I-84->I-90->I-495->US-6一路開往Cape Cod,車程近三小時。今天天氣開始轉熱,紐約/波士頓都有90度F,是今年第一波熱浪,也是歷年來罕見的早。這種天氣去Cape Cod海邊可說是剛剛好,搭配上我的橘黃色敞篷車,可是完美。中午左右,我們到達Cape Cod的半島區域,去程我們特別選了鄉間小徑,車速不快,約三四十哩,特別適合敞篷,一路上都是有特色的小鎮及渡假別墅。我們先前往Salt Pond visitor center,這邊有好幾條步道,也有一些海灘在附近。最熱門的兩個海灘(coast guard beach, nauset light beach)離這裡也不遠,旺季時據說人滿為患,停車場也容納不下,必須搭乘shuttle,要繳每人$5費用; 我們去的時候剛好是淡季尾聲,又是weekday,人很少,所以不用繳費,也能自己開車進去。海灘的風景很不錯。
接著我們前往Marconi's station,是第一個跨大西洋的無線電報站的遺址,一百年前Marconi選在Cape Cod建造了一個發射站,因為Cape Cod地點好,和英國之間沒有障礙物。當時的第一封電報是由老羅斯福總統傳給英國的亨利國王。有趣的是,電報一下子就傳到了,英國國王也馬上回信,但回信要從Cape Cod傳回首都華府,還要花幾個星期的馬車時間,因為當時交通不發達。

逛完幾個景點,走幾個小步道後,時間逐漸不夠,三點左右,我們選了一家海鮮店進去大快朵頤一番。這家店是家庭式,裡面還有賣新鮮海鮮的市場部門,品質應該不錯。老闆告訴我們下午三點到五點時,蚌殼類一律打五折,現蒸的一桶(bucket)原價15左右,變成7.5,相當好的deal。我們就試點了一桶littleneck clam,好吃到不行,一下就搶光了,還意猶未盡。它的作法很特別,還有很多佐料和湯汁,還贈送好吃的大蒜麵包來沾著湯汁吃。這家店的店名是: Catch of the day

吃飽喝足之後,一日遊的行程接近尾聲,接下來的任務是開到波士頓市區的South Station把Ashley放下來,讓她搭乘$15的Chinatown bus前往紐約市找她的未婚夫過長週末。我則前往MIT附近拜訪十年不見的小學同學Paige,她在Harvard的教學醫院擔任驗光師。

路上的交通還算順利,六點整到達South station,路線不算複雜,一下高速公路很快就到了。和Ashley道別後,我就要開著鮮黃敞篷車前往Cambridge,這也是挑戰的開始。下班時間又在Boston的鬧區內,路線又複雜,有很多隧道穿插在各處,一個人開車實在很鞎辛,這個時候如果有GPS就會有很大的幫助,不過我的綽號就是GPS,號稱比GPS還厲害,自然不能隨便屈服。我有印出一份driving direction,配上麻州地圖加上不怎麼有用的波士頓區域局部放大圖,單槍匹馬的在波士頓市區開車。結果奇蹟發生了,我成功的在五分鐘內連續換了三四條高速公路/快速道路,穿過三個不同的隧道,再通過一座橋,竟然成功的穿過Charles river,到達Cambridge,不到十五分鐘就抵達Paige的住處,真是不可思議。原本她要出門散步一圈等我慢慢抵達,想不到我在她出門前就到了,她就帶我一起到Charles river河邊散步。

不巧的是,今天有熱浪來襲,在Cape Cod海邊並不覺得熱,只有75F,可是來到Boston,溫度暴增到95F,但每個人都非常黑皮的在戶外行走,因為Boston今年春天冷了相當久,天氣也常下雨,所以大家遇到第一個熱浪都非常快樂。我因為敞篷車的關係,哂了一天太陽,頭都快昏了,但也只好和Paige一起在大熱天下逛個Charles river。

我小時候是頑童,和模範生Paige的交集不多,但後來同學會的時候變得比較熟,學歷也比較接近,也是少數幾個暫時在美國發展的同學。她的成長過程很坎坷,出生後在美國住6年,台灣7年,美國2年,台灣3年,最後才回到美國連住12年。一邊聊天,一邊沿著河邊走,走了快兩個小時,到達哈佛校園附近,實在挺累人的。我們吃了一家越南麵,還蠻道地的食物。吃完飯已經十點多了,在我的建議下,坐了兩站地鐵(而不是走路)回到她的住處,原本要開敞篷車去兜風一下,順便載她去找她的男友,結果陰錯陽差,車子剛開動她男友已經開車出現在我們面前,非常好笑。

累了一天,我再慢慢開車回到Franklin,想不到遇到半夜道路施工,塞車了半小時,運氣不佳。不過今天我的小黃敞篷車全身而退,並沒有在波士頓或Cambridge發生任何慘劇,我想我是第一次開太緊張了,今天也看到三四台敞篷車,似乎大家都很習慣。

3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"我的綽號就是GPS,號稱比GPS還厲害,自然不能隨便屈服"

這個我喜歡 呵呵

Sara Yamazaki。山崎.莎菈。 said...

我在Boston市區跟朋友用過GPS,有一次開車到某個大樓密集區突然signal lost. 所以你這個人腦GPS還是比較管用。

Cheng-yun said...

後來我想到,Boston的big dig,公路都地下化,GPS恐怕會常常失靈。人腦還是比較靈活